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截至2021年11月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校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
项目 |
评估结论 |
备注 |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是 |
|
□否 |
|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是 |
|
□否 |
|
3. 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
☑是 |
实有40人 |
□否 |
|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
☑是 |
实有5人 |
□否 |
5. 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
☑是 |
实有6个 |
□否 |
|
6.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是 |
|
□否 |
7.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是 |
|
□否 |
8.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是 |
|
□否 |
|
9. 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
☑是 |
|
□否 |
10.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
☑是 |
|
□否 |
11.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
☑是 |
召开日期为:2021年11月16-17日 |
□否 |
12.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
☑是 |
|
□否 |
13.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是 |
|
□否 |
14.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
☑是 |
|
□否 |
|
1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是 |
|
□否 |
16.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是 |
|
□否 |
17.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是 |
|
□否 |
(二)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二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
项目 |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
备注 |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4 |
|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4 |
|
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
1 |
|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
4 |
|
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4 |
|
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0 |
|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2 |
|
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
4 |
|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
4 |
|
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4 |
|
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4 |
|
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4 |
|
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4 |
|
二、《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章程》
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学生会(以下简称“院学生会”) 遵循《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是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学院团委指导下,全院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主体组织,是学院党政联系广大同学的主要桥梁和纽带,是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完善学院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方面。
第二条 本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坚持以学生为本,坚持为了同学、代表同学、服务同学、依靠同学,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
第三条 本会的主要任务:
(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在团的指导下,团结和引导广大同学听党话,跟党走,努力成长为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院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三)组织同学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和社会服务,努力为同学服务,引领同学坚定理想信念,培养同学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大学生学术科技和文化艺术活动的繁荣发展;
(四)发挥作为学院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纽带作用,沟通学院党政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学院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学生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五)巩固和完善党领导下的“一心双环”团学组织格局,各级学生会组织要配合团组织加强对学生社团及相关学生组织的引导、管理和服务,院学生会(学生代表大会)明确1名主席团成员负责学生社团及相关学生组织工作;
(六)坚持从严治会,规范学生会工作人员的产生和配备,强化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以实际行动做广大同学的表率;
(七)指导各系学生会工作,完善“院-系-班”三级联动工作格局,重点从制度设计、资源整合、活动开展等方面,加强院学生会对系学生会的指导、联系和帮助;
(八)加强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学生会与兄弟院校学生会的联系交流和友好合作,促进学生会工作的开展,树立学生会的良好形象。
第四条 本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院级学生代表大会和各系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大会对会员负责,受会员监督。
第二章 会 员
第五条 凡取得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承认本会章程者,均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在本会内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有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三)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重大事务的权利;
(四)有参加本会举行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第七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本会章程;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锐意进取,认真完成学院规定的学习任务;
(三)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积极为本会发展建言献策;
(四)执行本会决议,支持本会各级组织工作,积极参加本会活动,认真完成本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三章 权力机构
第八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坚持和完善学生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日常教育管理,民主监督力度,完善学生会运行机制、评价监督机制,推动从严治会常态化、规范化;
第九条 学生代表大会召开办法为:
(一)学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由学生委员会负责召集,如遇特殊情况,经学院党委批准,可提前或延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须有应到会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大会通过决议实行举手表决制,重要人事任竞实行无记名票决制。学生代表大会的选举和表决须经全体代表过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对章程及其修正案的表决须以全体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为通过;
(二)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系部、学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联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系部、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非校、院级学生骨干的学生代表不低于60%;
(三)在召开学生代表大会之前,应成立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其成员主要由上届学生委员会委员组成,负责筹备学生代表大会的各项工作。学生代表大会的召开须经学院党委批准。
第十条 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审议和批准上一届学生会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选举产生学生委员会、学生会主席团;
(三)修改、审议并通过学生会章程;
(四)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及时反馈提案处理落实的整体情况,参与学校治理;
(五)其他应由学代会行使的权力。
第十一条 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学生委员会是本会在全院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对外代表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学生会。学生委员会由当选为委员的会员组成,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年,全院学生代表大会如提前或推迟举行,任期相应改变。
学生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筹备和召集下次学生代表大会;
(二)领导各系学生分会开展工作;
(三)审议通过学生会的制度、工作计划和机构设置等;
(四)行使学生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 执行机构
第十二条 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
第十三条 学生会主席团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名,设执行主席,行轮值制度,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其中一名主席团成员为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人,负责学生社团工作。
第十四条 学生会主席团下设办公室、组织部、纪检部、新媒体宣传部、文娱体育部、生活权益部等6个职能部门,为学生会的日常管理机构,各职能部门副职不超过2名,不设主席助理、部长助理等岗位;可视需要设负责港澳台学生、留学生工作的部门或机构,加强对港澳台学生、来华留学生的联系与服务。
第五章 基层组织
第十五条 系学生会为本会下属组织,接受本会领导,并在各系党总支的领导和团总支的指导下,依照学院规章制度和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十六条 系学生会应执行全院学生代表大会的决议,认真完成院学生会布置的任务,根据本会宗旨,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第十七条 系学生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由系学生会提前一个月提请院学生会批准后方可举行,系学生代表大会主要行使以下职权:
(一)审议和决定系学生会工作方针和重大工作事项;
(二)选举系学生委员会和工作领导机构;
(三)修改系学生会章程。
第十八条 系学生会选举不超过3名主席团成员主持日常工作。并可聘任秘书长协助工作。下设职能部门参照院学生会机构结合各系实际情况进行设置。
第十九条 系学生会工作领导机构人选经院学生委员会批准后方可生效,在系学代会闭会期间,学生会工作领导机构调整要报院学生会批准、备案。
第二十条 系学生会每月以集中会议的形式,即院系联络会议,向本会报告工作,并及时对本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本会的考核。明确建立学生会组织“院、系、班"三级联动的工作格局,重点从制度设计、资源整合、活动开展等方面,加强院级学生会组织对系学生会组织的指导、联系和帮助。
第二十一条 班委会是本会的基层组织,直接接受各系学生会领导,班委会由全班同学选举产生,任期一学年,可连选连任,班委会设班长1名,副班长、班委若干协助工作。班委会应该团结全班同学,保证院学生会、系学生会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依照系规章和班委会工作条例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第六章 学生会干部
第二十二条 学生会干部包括主席团成员、办公室正副主任、各部正副部长和各部(室)干事。
第二十三条 学生会干部实行聘任制,每学年换届一次,每届任期一年。主席团成员和各部(室)主要负责人可以连任,但连任不能超过两届。服务期满一年,并在服务期内表现良好的院级学生会干部、系学生会干部,分别由学院团委、系团总支颁发聘书。
第二十四条 学生会干部可由各系部推荐或本人自荐,经面试、考核之后进行聘任。其中主席团成员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院学生会工作人员一般为40人左右,系学生会工作人员一般为30人以内。
第二十五条 各级学生会干部必须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一定的工作能力和优良的学习成绩,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自愿为同学服务并在同学中有一定群众基础。面向广大同学选拔干部,选拔过程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确保广大同学的知情权、参与权,对选拔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同学监督。
第二十六条 学生会干部必须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坚决履行本会章程第七条所规定的义务,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思想上要求进步,积极参与学院建设;
(二)树立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思想,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工作积极主动,相互支持,相互配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三)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习成绩优良;
(四)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团结同学,自觉接受同学的监督,善于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二十七条 各级学生会组织要关心和培养学生会干部,每学期将其工作情况向所在系汇报,广泛听取同学意见,对优秀学生干部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称职的干部予以免职或撤职。
第二十八条 学生会学生骨干工作评议委员会由学生代表、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共同组成;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在任期内,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对其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学生会建立服务和奉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学生骨干参加评优评先、综合测评加分、推优入党等事项时,应依据评定结果择优提名,不允许与其岗位简单直按挂钩。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共青团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委员会和安徽健康职业学院学生会。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院级工作人员名单 |
序号 |
名字 |
政治面貌 |
院系 |
年级 |
学习成绩排名 |
是否存在不及格情况 |
1 |
杨孜默 |
共青团员 |
护理系 |
二年级 |
14/64 |
否 |
2 |
甘甜 |
共青团员 |
护理系 |
二年级 |
4/63 |
否 |
3 |
孙语婧 |
共青团员 |
医疗卫生技术系 |
二年级 |
1/52 |
否 |
4 |
刘荣华 |
共青团员 |
护理系 |
二年级 |
5/40 |
否 |
5 |
王一帆 |
共青团员 |
医学系 |
二年级 |
15/64 |
否 |
6 |
张鑫垚 |
共青团员 |
护理系 |
二年级 |
16/64 |
否 |
7 |
李娜 |
共青团员 |
护理系 |
二年级 |
9/43 |
否 |
8 |
程恺 |
共青团员 |
医学系 |
二年级 |
17/60 |
否 |
9 |
王晓妹 |
共青团员 |
医学系 |
二年级 |
15/60 |
否 |
10 |
许璐 |
共青团员 |
健康服务系 |
二年级 |
1/55 |
否 |
11 |
阮倩倩 |
共青团员 |
护理系 |
二年级 |
4/63 |
否 |
12 |
丁旭 |
共青团员 |
护理系 |
二年级 |
9/64 |
否 |
13 |
曹芷若 |
共青团员 |
医疗卫生技术系 |
二年级 |
16/52 |
否 |
14 |
强璨 |
共青团员 |
医学系 |
二年级 |
17/64 |
否 |
15 |
肖雪儿 |
共青团员 |
护理系 |
二年级 |
18/41 |
否 |
16 |
谢玉玺 |
共青团员 |
护理系 |
二年级 |
3/64 |
否 |
17 |
程倩薇 |
共青团员 |
医疗卫生技术系 |
二年级 |
2/55 |
否 |
18 |
辛路伟 |
共青团员 |
护理系 |
二年级 |
5/64 |
否 |
19 |
袁智强 |
共青团员 |
医学系 |
二年级 |
6/64 |
否 |
20 |
周悦 |
共青团员 |
护理系 |
二年级 |
15/64 |
否 |
21 |
董雪雨 |
共青团员 |
护理系 |
二年级 |
3/63 |
否 |
22 |
吴紫丹 |
共青团员 |
护理系 |
二年级 |
17/63 |
否 |
23 |
施佳欣 |
共青团员 |
健康服务系 |
一年级 |
|
|
24 |
刘欣茹 |
共青团员 |
医学系 |
一年级 |
|
|
25 |
曹悦明 |
共青团员 |
护理系 |
一年级 |
|
|
26 |
谭子怡 |
共青团员 |
护理系 |
一年级 |
|
|
27 |
张田甜 |
共青团员 |
护理系 |
一年级 |
|
|
28 |
谢梦茜 |
共青团员 |
健康服务系 |
一年级 |
|
|
29 |
张珞芝 |
共青团员 |
护理系 |
一年级 |
|
|
30 |
王宇航 |
共青团员 |
医疗卫生技术系 |
一年级 |
|
|
31 |
邹冰倩 |
共青团员 |
医疗卫生技术系 |
一年级 |
|
|
32 |
黄敏 |
共青团员 |
健康服务系 |
一年级 |
|
|
33 |
汤裕诚 |
共青团员 |
医学系 |
一年级 |
|
|
34 |
周苏文 |
共青团员 |
护理系 |
一年级 |
|
|
35 |
刘赛伟 |
共青团员 |
护理系 |
一年级 |
|
|
36 |
储阳雨 |
共青团员 |
护理系 |
一年级 |
|
|
37 |
龙雨欣 |
共青团员 |
医疗卫生技术系 |
一年级 |
|
|
38 |
杨贤霞 |
共青团员 |
医疗卫生技术系 |
一年级 |
|
|
39 |
朱红豆 |
共青团员 |
医疗卫生技术系 |
一年级 |
|
|
40 |
童文静 |
共青团员 |
护理系 |
一年级 |
|
|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和省学联等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经报学院党委和池州市学联同意,在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全体会议上,等额选举产生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5名。
二、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选举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采用等额选举的办法产生。候选人得票超过总票数的一半,方可当选。
如果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再进行选举。
三、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正式代表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张选票所选举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四、选票上的候选人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对选票上的候选人,代表可以分别在对应的投票区方格内标记,可以表示同意(划“○”)、反对(划“×”)或者弃权(不做标记)。
如另选他人,在候选人姓名栏右边的空格内写上自己要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对应的投票区方格内划“○”,不划“○”的视为无效。划票一律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字迹要清楚,符号要准确;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作废。
五、本次大会选举采用人工计票。投票前由总监票人当众打开票箱,确认为空箱后,封闭票箱。代表按规定顺序投票,不设流动票箱,不能委托投票。
六、大会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名,总计票人1名,计票人2名,由非主席团成员侯选人的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自愿报名,提请大会审核,并由大会主席团最终决定建议名单。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发票、投票、计票工作各环节程序的合法性与正规性进行监督;总计票人、计票人进行大会的计票工作。
七、投票结束后,总监票人打开投票箱,清点选票后,将实际投果张数报告大会主持人,进行全部环节的程序性检查并进行公证,由大会主持人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八、选举结束,由总计票人将计票结果报告大会主持人,由大会王持人宣布选举结果。当选的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九、本选举办法由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
六、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含召开时间、地点、代表数量、主要议程、宣传报道链接、现场照片等)
1、召开时间: 2021年11月16日 至11月17日
2、地点:学院五楼报告厅
3、代表数量:102位
4、主要议程:
(1)听取并审议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学生会工作报告;
(2)讨论通过《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积分学分计算细则》(试行);
(3)选举产生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第二届学生委员会;
(4)选举产生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
(5)开展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工作。
5、宣传报道链接:
微信公众号:https://mp.weixin.qq.com/s/BXJv1h8ZBmvYjNZ5lJG_jA
抖音公众号:https://www.iesdouyin.com/share/video/7032997381503290632/?region=CN&mid=7032997466165218078&titleType=title&utm_source=copy&utm_campaign=client_share&utm_medium=android&app=aweme
6、现场照片
七、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九条 学生代表大会召开办法为:
(一)学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由学生委员会负责召集,如遇特殊情况,经学院党委批准,可提前或延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须有应到会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大会通过决议实行举手表决制,重要人事任竞实行无记名票决制。学生代表大会的选举和表决须经全体代表过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对章程及其修正案的表决须以全体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为通过;
(二)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系部、学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联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系部、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非校、院级学生骨干的学生代表不低于60%;
(三)在召开学生代表大会之前,应成立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其成员主要由上届学生委员会委员组成,负责筹备学生代表大会的各项工作。学生代表大会的召开须经学院党委批准。
八、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
姓名 |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
备注 |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
夏俊慧 |
是 |
|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周璨 |
否 |
|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安徽省学联秘书处邮箱2354000012@qq.com或全国学联秘书处邮箱xuelianban@126.com反映。
(图文:夏俊慧/校对:圣豪/审核:夏俊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