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团中央联合教育部下发的《深化学校共青团改革的若干措施》,按照《学校共青团改革评价实施方案》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截至2021年11月共青团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二、政治教育机制
目前,全校共有团支部152个,今年组织化党史学习教育覆盖率100%,团支部平均理论学习次数4次。已组织开展的校级理论学习有:开展“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学习教育、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活动、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团日活动、开展学习六中全会精神主题团日活动等活动。
发布《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共青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规范团组织推优入党工作流程。2021年经团组织规范程序推优入党共109人。我院团组织规范程序推优入党比例达100%。(附件1)
2021年院系级未开展“青马工程”,校级“青马工程”学员共200人,将于12月开班。(附件2)
三、实践教育机制
2021年全校共有9名同学参与“三下乡”“返家乡”等社会实践活动,1040名同学参与志愿服务并向社区(村)和青年之家报到。
已开展“千岗万校”困难学生困难毕业生就业精准帮扶等1场就业帮扶活动,覆盖17名同学。积极组织同学参加“挑战杯”等创新创业活动,如校内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约60名同学申报12个项目,推荐一个项目参与省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安徽省三等奖。
第二课堂建设已经提上日程,目前已经讨论通过“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积分学分计算细则(试行)。(附件3)
四、组织建设机制
团学组织格局情况简述(列举共青团主导的各类学生组织以及主要职能作用)。
院系学生会:服务学生、服务学院。充分发挥学生干部思想引领工作。
学生社团:学生根据兴趣爱好自发成立的社团,开展各项文体及志愿活动
国旗护卫队:主持每周一升旗仪式,加强爱国主义教育
年内如未召开校级团代会。
五、保障支持机制
校团委共有专职工作人员1个,挂职工作人员0个,兼职工作人员2个。
附校级团委干部名册(社团管理部门,以及分管学生会组织工作的校团委负责人和学生会秘书长需注明)
姓名 |
部门 |
职务及分工 |
政治 面貌 |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
陈晓玲 |
团委 |
团委兼职副书记 |
中共党员 |
否 |
夏俊慧 |
团委 |
团委副书记,主持团委工作 |
中共党员 |
是 |
周璨 |
团委 |
兼职坐班人员,组织相关事宜,学生会秘书长 |
中共党员 |
否 |
圣豪 |
团委 |
兼职坐班人员,宣传相关事宜 |
团员 |
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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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按在校生人均20元的标准划拨校级团委日常工作经费。
附件:
1. 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共青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2. 2021年“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训班实施方案
3. 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积分学分计算细则(试行)
共青团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1年11月29日
附件1:
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共青团组织
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皖卫职院办〔2018〕123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党团组织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使我校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作入党积极分子工作(以下简称“推优”)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共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和共青团中央、教育部《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共青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团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推荐优秀团员作为作入党积极分子(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是“党建带团建”的具体体现,也是团组织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推优”工作是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不仅有利于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增强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也有助于加强团的思想和组织建设。
第三条 “推优”工作在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院团委统一组织实施,以团支部为推荐单位。特殊情况下,上级团组织也可直接推荐。坚持标准,规范程序,注重培养,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各基层党组织要积极支持、帮助和指导团组织开展“推优”工作,各基层团组织要主动协助本支部党组织做好对“推优”对象的培养和考察工作,经常向本支部党组织汇报培养和考察情况,提出“推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推优”工作的成效将作为评选先进集体的重要标准。
第四条 “推优”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推优条件来推荐,力争成熟一个推荐一个。对条件不成熟的应该继续培养。坚决防止片面追求推荐数量、降格以求的倾向。
第五条 党组织发展28周岁以下团员及28岁以上的在职团干部入党应经过团组织推荐,从而使“推优”工作逐步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使共青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
发展2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的青年教职工入党,也应征求共青团组织意见。
第二章 推荐对象的条件
第六条 凡团关系在我院的年龄在28周岁以下共青团员(包括年龄在28周岁以上的团干部),积极参加团内组织活动,完成团组织分配任务,并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团员,经过培养教育,基本具备或接近党员条件的优秀团员,均可作为“推优”对象。
第七条 团组织在“推优”工作中,必须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要把政治立场坚定,在工作、学习、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的优秀团员作为向党组织推荐对象。推荐对象的具体条件为:
一、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积极向党组织汇报思想状况。
二、在日常的学习和工作中表现突出,起模范带头作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反学院规章制度行为。
三、学习态度端正,刻苦认真,各科成绩合格。注重综合素质的培养和提高,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表现突出。
四、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和公益活动,关心集体,具有团队精神,能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热心为同学服务,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五、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团组织可优先向党组织推荐:
1.受院级及以上表彰以及在特殊时期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
2.获院级及以上表彰的各类先进集体的主要骨干成员及在其中起主要作用的团员;
3.在校风建设、创新创业、见义勇为、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者;
4.在团学工作中积极主动,表现优异者。
六、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作为“推优”对象:
1.在校学习期间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者;
2.在校学习期间受到严重警告及以下处分,经过评议无明显进步或无突出表现者。
七、递交《入党申请书》一般在半年以上,参加业余党校学习并结业。
第八条 年龄在28到35周岁的青年,志愿申请入党,在青年中能够发挥模范作用,工作成绩突出,符合入党条件的,共青团组织也应积极地向党组织推荐。
第三章 推荐对象的教育培养
第九条 学院各级党团组织要积极创新方法和途径,结合大学生和青年教职工成长的特点与规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对全体团员青年加强理想信念、爱国主义、基本道德规范和素质教育,引导他们始终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祖国观念、人民观念、党的观念和社会主义观念,不断追求更高的人生目标。
第十条 对于基本素质好、入党积极性高的团员青年,各级党团组织要采取党团课培训、落实培养联系人责任、吸收入参加党内活动等措施,加强经常性培养教育工作。组织他们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以及党的基本知识,帮助他们增强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增强党性观念,促进他们加强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学习,鼓励他们参加社会实践,端正入党动机,在各方面发挥模范作用。
第十一条 推荐的团员被党组织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党支部应按照发展党员的工作要求,负起直接培养教育和考察的责任。团组织要积极协助做好教育培养工作。
第四章 “推优”工作程序
第十二条 “推优”工作一般每年进行1-2次,也可根据党组织要求和实际情况确定,按照“成熟一个,推荐一个”的原则进行推荐。
第十三条 “推优”工作应当严格按程序办理。具体步骤如下:
1.团员向党支部提出入党申请后,党支部及时将其情况通知团总支。团总支建立《团员入党申请人基本情况登计表》。团总支、团支部协助党支部落实对其进行培养考察,培养考察期一般为半年。团总支要负责地向党支部报告培养考察情况,一般每季度报告一次。
2.培养考察期满后,条件成熟的,在征求党支部意见的基础上,团总支指导推荐对象所在团支部组织召开支部大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在培养考察期间的表现,并通过座谈讨论、举手表决或“票决制”等方式进行民主评议。
3.评议合格者填写《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入党积极分子推荐登记表》,报团总支审议和院团委审查,同意后由所在团总支正式向党支部推荐。《登记表》作为党组织发展28周岁以下团员青年入党的必备材料。
第十四条 各级团组织在形成推荐意见和作出推荐决定时,应当经过集体讨论。意见不一致时,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考察后再进行讨论决定。
第十五条 团支部书记、团总支负责人申请入党,分别由团总支、团委在认真听取团员青年意见的基础上,直接向所在党支部推荐。
第十六条 党组织对共青团组织推荐的发展对象,及时进行讨论研究,并将结果反馈给团组织。
第五章 “推优”工作责任
第十七条 做好“推优”工作是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需要。党总支、党支部要将其纳入党建工作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积极支持、帮助和指导共青团组织开展“推优”工作。对共青团组织推荐的优秀团员青年加强教育培养,条件成熟者列为发展对象,及时吸收到党内来。
第十八条 “推优”工作有助于共青团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团员队伍整体素质。各级共青团组织要把“推优”工作落到实处,认真填写《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登记表》,积极向党组织汇报“推优”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九条 对要求入党并纳入培养计划的推荐对象,因团籍转移、毕业离校、工作调动等,其所在的党团组织应负责将其培养教育考察情况的材料,及时归入推荐对象本人人事档案、学生档案或直接转给所去单位党团组织,以保持培养教育的连续性。
第六章 “推优”工作纪律
第二十条 “推优”工作要严格按照条件和程序办理,注意发扬民主,杜绝拉关系、送人情、个人说了算等情况的发生。
第二十一条 各级党团组织对“推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问题,要严肃查处。违反有关规定列入推荐对象的应予撤销,对有关责任者应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给予党纪、团纪处分。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由组织人事处和学院团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2:
2021年“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训班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团的十八大精神,推动青年大学习,推进“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共青团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团中央《共青团大中学生分层分类一体化思想引领工作大纲(试行)》《“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实施纲要》等文件精神,现就加强2021年度“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的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1年12月
二、培训地点
图书馆5楼报告厅
三、培训对象
院系团学干部主要成员;各学生社团负责人;院国旗护校队主要成员;在校各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
四、培训主办单位:学院思政部、团委。
五、培训主要内容
(一)专题学习。此次培训以“线上+线下”结合的形式进行,“线上”请学员关注“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团委”微信公众号,选取学习资料实时推送。“线下”由思政部负责邀请学院有关领导和专业教师以专题教学、交流会、座谈会等形式对学员政治理论素质、知识素养及基本能力进行培训。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学习。邀请党政领导、专家学者深入解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神,激发我院青年成才报国的热情、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振奋精神,自觉地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神同自身的学习和成长紧密结合,明确时代赋予当代大学生的历史使命。
2.理想信念教育。为加强对基层团组织学生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广大基层团组织学生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对党团组织的认同感,组织开展“与信仰对话”主题讲座,加强对学生骨干的理想信念教育。
3.廉洁自律教育。通过组织学生骨干观看教育题材和反腐倡廉题材专题片和专题讲座,引导学生骨干牢固树立正确的义利观,形成廉洁高尚和自觉遵纪守法的观念并内化为自己的具体行动。
4.新形势下学生骨干队伍建设要求。学院各级、各学生组织学生骨干在同学间做好引领示范、搭建同学与学院的沟通桥梁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新形势下团学工作对各级、各学生组织学生骨干提出新的要求,对学生干部的综合素质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培训班通过专题教育形式,分析当前学生骨干队伍建设要求。
(三)红色教育。组织培养对象观看爱国影片、优秀共产党员事迹影像材料等,增强学生骨干对革命传统精神的理解,增强对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的认同。
(三)理论研讨。举办形式多样的理论学习专题研讨活动,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信仰对话、文明大学生等重要课题进行教育和研讨。
(四)社会实践。组织学员开展以志愿服务为主要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学员立足学院和社会,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实际行动践行志愿服务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六、学员管理
1.严格考勤制度,切实把好考勤关和纪律关。培训过程中,学员必须准时报到、上课,请假要经各推荐组织和院团委同意。各组组长负责考勤本组学员,学员请假需向团委提交经各推荐单位签字的假条。无故不参加学习或学习期间纪律散漫、迟到、早退、旷课的,或经考核不合格者,不颁发结业证。
2.综合学员表现,评选优秀学员。培训结束后,每个小组根据评优细则按本组学员总人数的15%(四舍五入)民主推荐优秀学员,经所属团总支或部门审查后报团委审批,由院团委颁发优秀学员证书,优秀学员(培训期间)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无旷课、迟到、早退情况和其它违纪行为,请假次数不超过1次;
2.学习态度端正,认真作好笔记和参加讨论、交流活动;
3.按时提交优质培训心得体会。
七、其他注意事项
1.认真做好培训的宣传及组织工作,使学员充分认识参加本期“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训学习的重要性,并为学员培训创造必要条件。各系团总支、各学生组织请于12月3日21:00点前将参加本期“青马工程”的人员纸质版的名单,电子版同日发送到联系人钉钉。院团委指定一名学员做班长,各组推荐一名学生做组长,负责培训的管理工作。
2.培训结束后,所有参与培训的个人请于培训之后一周内上交一份手写培训总结至各组长处,由组长统一上交院团委。
3.院团委将对整个培训过程进行监督,并对培训人员的培训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经考评合格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并在结业典礼上对表现突出的优秀学员给予表彰。
附件3: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安徽省学联秘书处邮箱2354000012@qq.com或全国学联秘书处邮箱xuelianban@126.com反映。
(供稿:团委/校对:圣豪/审核:夏俊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