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学院团的自身建设,强化团员意识,激励团员在学院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
1.评选对象:学院全日制在校注册共青团员,团籍一般在1年以上。
2.评比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时事政治,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思想品德优良。
(2)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执行团的决议,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组织观念强,按时缴纳团费,在学生中起先锋带头作用。
(3)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学习目的明确,学习认真,按时完成作业,积极参与技能训练,综合测评或学业成绩名次列班级前40%,评选年度内无补考现象。
(5)遵守纪律,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集体,积极参加文艺体育活动。
3.在满足评比条件的基础上,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优先评选
(1)好人好事、见义勇为者;
(2)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和社会公益等活动;
(3)提高综合素质,积极组织或参加团的活动者优先
①在团的组织和宣传教育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并在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②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积极参加创业计划竞赛、 “挑战杯”等创新创业活动,取得一定成绩;
③集体主义荣誉感强,积极组织或参加学院、部门、专业、班级或学生组织举办的文化、体育等活动,取得较好成绩;
④积极组织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成绩突出;
(4)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或取得突出成绩者。
3.评选比例:优秀共青团员的评定数不超过团支部团员数的10%。
第二条 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条件
1.评选对象:全院全日制在校各级各类团学组织学生干部。
2.评选条件
(1)能以身作则,模范遵守校纪校规,积极宣传和贯彻学院的教育思想;
(2)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是非分明,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讲究工作方法,注重班干的协调配合和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
(4)积极组织同学参加学院各项活动,能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5)个人综合测评或学业成绩位于班级前30%,评选年度内无补考现象。
3.在满足评比条件的基础上,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优先评选
①获得入党积极分子结业证书,在团支部中或学生组织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②在团学组织中弘扬正气,发现违纪事件劝阻、制止、及时汇报;
③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或荣誉。
4.评选比例:各基层团支部推荐1名;各系团总支按照不多于团学干部实际聘任数的15%推荐申报;院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国旗护卫队、学生社团等院级学生组织由院团委按照不多于实际聘任团学干部数的15%推荐申报。
第三条 评选流程
1.基层团支部评议。各基层团支部按照优秀共青团员的比例和团支部推荐优秀团干部数在团内进行评选、推优。
2.各系团总支审核。各系团总支按照本法和有关通知要求,申报系优秀团学干部,审核各基层团支部申报材料,并在系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统一报送申报材料至学院团委。
3.团委汇总审核。团委统一组织院级学生组织优秀共青团干部推荐申报工作,并进行公示,同时对各系团总支申报人员进行审核。
4.评选表彰。学院团委根据本办法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并提交学院党委会研究确定,组织颁发荣誉证书、表彰等工作。
第四条 评选时段
评选时段为每年10月份。
第五条 奖励办法
颁发优秀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证书和奖励,并在全院范围内表彰。
第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学院团委负责解释。
附件1
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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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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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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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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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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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 支 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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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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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注册 志愿者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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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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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足额及时缴纳团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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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测评(学业)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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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情况简介 |
(可另附页) |
团支部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辅导员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意 见 系团总支 |
(盖 章) 年 月 日 |
团 委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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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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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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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
团 支 部 |
|
入团时间 |
|
成为注册 志愿者年月 |
|
联系电话 |
|
是否足额及时缴纳团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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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测评(学业)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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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团学干部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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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历 学习和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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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情况简介 |
(可另附页) |
团支部意见 |
(签 字) 年 月 日 |
辅导员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系团总支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团 委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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