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的相关要求,积极推进我院“优秀团支部”评选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团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根据《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优秀团支部评定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优秀团支部评定办法》中规定的所有在校班级团支部。
第三条 评选以100分为基准分数,基础分为80分,总分可超基准分,总分未达80分的团支部不参与评选“优秀团支部”。
第二章 考核内容及分值
第四条 团支部组织建设(10分)
1.未积极推行班团一体化建设,团支部班子不健全扣5分。
2.团支部干部没有明确分工扣2分。
3.团支部没有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扣3分。
第五条 团建工作(20分)
1.执行团的“三会两制一课”(5分)
不能严格执行团的“三会两制一课”制度,扣5分。
2.团费收缴、团籍管理(5分)
按时向团委缴纳团费,认真做好每年一度的团籍注册工作,按要求做好团员证颁发工作,团员离校时做好团关系转出工作。团费缴纳、团籍注册率不达到100%扣5分。
3.发展新团员(5分)
团干部要密切联系班级同学,团员要向非团员作好宣传、动员工作。积极做好要求入团同学的申请书递交以及新团员的吸收工作,为建设作风优良的团支部共同努力。不积极吸收新团员,不能按照发展任务数完成发展新团员任务,每少发展一名团员扣1分,直至扣完5分为止。
4.把好团内推优关(5分)
按照团内推优工作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团内的推优工作,并且无差错,工作成效显著。每推荐一名不符合条件的优团、优干、入党积极分子、团学代会代表等扣1分,直至扣完5分为止。
第六条 团的日常工作开展(65分)
1.团支部工作记录详实(15分)
①坚持落实团的各项基本制度,团支部工作有计划、有总结,开展活动有记录、有材料,记录不齐全,酌情扣1-5分;
②支部各项材料汇总及时(包含有团支部日常常规管理、实践活动、奖惩情况等),该项计10分。材料内容全面详实、图文并茂可酌情加1-5分,材料不齐全,扣1-5分。
2.团日活动材料齐全(10分)
评选学年内按要求开展主题团日活动,并记录详实。及时按要求上交活动材料得10分,未上交材料每次扣3分,未达到材料齐全要求每次扣1分,迟交材料每次扣1分,直至扣完10分为止。
3.团支部班风、学风建设(10分)
支部全体成员奋发向上,学习气氛浓厚,总体成绩良好,能与班委会密切配合,树立良好的班风、学风。评选学年内班级平均成绩≥65分得5分,平均成绩在65分以上每多一分加0.2分,60分≤平均成绩<65分扣2分,平均成绩<60分扣5分。
支部全体成员遵守学院考勤规定,早晚自习、早操、升旗等按规定出勤。评选学年内平均出勤率达≥95%以上得5分,平均出勤率达95%以上每多1%加0.2分,90%≤平均出勤率<95%扣2分,平均出勤率<90%扣5分。
4.团支部遵守纪律情况(10分)
团支部成员有良好道德素质,团员能在同学中起好的带头作用,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发生。
(1)支部成员有因违反学院有关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的,受到通报批评以上处分扣5分;
(2)支部成员造成恶劣影响事件,每次扣3分,直至扣完5分为止;
5.团支部执行团的决定情况(20分)
(1)团委组织的实名注册志愿者、志愿服务、对口帮扶等集体活动人数未达到要求,每次每人次扣1分,扣完5分为止;
(2)板报、宣传栏按照团委要求按时出刊,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向上,且布局合理、美观,字迹工整。如不按要求出刊每次扣3分,扣完5分为止;
(3)团委组织的征文活动,未交稿件的每次扣2分,稿件数量不够的每次扣1分,扣完5分为止;
(4)团委组织会议未达到人数要求或缺席每次扣3分,迟到、早退每次每人扣1分,扣完5分为止;
(5)团委组织的其他活动,不按照要求组织团员参加,每次扣2分,直至扣完5分为止。
第七条 团内激励加分
1.支部团体或个人获省部级(含)以上通报表彰和嘉奖等荣誉加3分;获市级党政通报表彰和嘉奖者等荣誉加2分;获学院党政通报表彰和嘉奖者等荣誉加1分。
2.支部集体或成员在见义勇为、舍己救人、抢救国家财产、维护社会治安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加3分。
3.支部集体在省部级以上各种活动中获一、二、三等奖者,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在市级活动中获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支部在院级各项正规竞赛活动中获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支部集体在各项正规竞赛活动中获得名次的,第一名另加3分,第二名加另2.5分,第三名另加2分,第四名另加1.5分,以此类推。
4.团员个人在省部级以上比赛中获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在市级以上比赛中获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团员个人在院级比赛中(不包括校运动会等团体项目中的个人名次)中获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分,三等奖加0.5分。在个人参加比赛取得名次的,第一名另加1分,第二名另加0.9分,第三名另加0.8分,以此类推。在团员个人参加的比赛中,取个人最高奖项或名次加分。
5.学院运动会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加2分,优秀组织奖加1分。
第八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团委负责解释。
附件
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优秀团支部”申报表
团支部 全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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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属 总 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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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支部 书 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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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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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选 年 度 内 情 况 |
团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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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 团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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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优” 入党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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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上缴团费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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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缴团费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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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 部 组 织 建 设 情 况 |
职 务 |
姓 名 |
分 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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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活 动 情 况 |
学 年 |
开展活动次数 |
参加活动总人次 |
活动经费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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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学年内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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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年内主要开展的活动及团员青年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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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 支 部 意 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辅 导 员 意 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团 总 支 审 核 意 见 |
(签 章) 年 月 日 |
团 委 意 见 |
(签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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